<?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rss version="2.0">
 <channel>
  <title>黑梦</title>
  <link>http://4016.blogbus.com</link>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generator> by blogbus.com </generator>
  <lastBuildDate>Fri, 09 Sep 2011 21:58:02 +0800</lastBuildDate>
  <image>
									<url>http://public.blogbus.com/profile/7/7/5/4759577/avatar_4759577_96.jpg</url>
									<title>黑梦</title>
									<link>http://4016.blogbus.com</link>
								</image>  <item>
   <title>东野</title>
   <description><![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有两三个星期的时间我沉浸在东野圭吾的世界里。我都忘记了是如何关注起东野的，可能是去晚饭的路上顺便拐进了小书店，顺便翻了翻他的书，觉得开头通俗易懂适合一目十行浮躁的心，也可能是在手机上搜其他作者的书的时候顺便搜到了他的，自从被《廊桥遗梦》这类的畅销书搞腻味了后，基本不看畅销书了，心想反正在手机上不看白不看，那就看一下吧。</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白夜行》，对的，在书店里翻到过这本书，但并不准备买。但出人意料地精彩。东野，怎么说呢，他不是属于那种&ldquo;生在和我同一个时代真好&rdquo;的作家，不是我想与之相处与之对话的作家，而是我会想&ldquo;嗯，如果我是这本书的作者就好了&rdquo;的作家。《白夜行》几乎整本书的故事都是从与主角接触的配角的角度着笔，而因是配角，并不了解事情的全貌，处在故事主轴的边缘，并不知道主角到底做了什么事，但因为读者看到了不同的配角的角度，可以把前因后果串联起来。因此虽然是普通的叙事，读者可以看到平静海面下的暗涌。多了想象的一面，却更令人震撼。那是我喜欢的叙事方法。</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这样的叙事方法是没法用电视剧或电影的方式来描述的，因为如此，主角与配角的位置就要颠倒了。所以《白夜行》的电视剧把一个推理故事拍成了言情剧，完全变味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这些时日几乎看遍了他的著作：时生、幻夜、怪笑小说、流星之绊、变身、宿命、天使之耳、放学后、雪地杀机、彷徨之刃、侦探伽利略、平行世界的爱情故事、单恋、没有凶手的杀人夜、圣女的救济、分身、濒死之眼、侦探俱乐部、秘密、同级生。还有很多，鸟人计划和嫌疑犯X的献身还没看，后者刚刚搜到，据说这部最棒了，那就留着慢慢看吧，就象马家辉说的，&ldquo;越想去看越想去做的东西，越要忍住，&hellip;&hellip;高潮之后是整个人最忧郁的时候，我不想面对这种忧郁。&rdquo;呵呵。<span style="font-size: 12px;">虽然看了很多，我还是盼望有最后一部作品把我惊得目瞪口呆。</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越看得多，越让人惊讶。这么多的作品，没有一部是食之无味的，或者温情，或者冷酷，每一部都有让人意外的结局，每一部都能让人迫不及待地看到最后。他的书并不仅仅可以用&ldquo;推理探案&rdquo;这几个字可以包括，还有科幻、伦理、道德、家庭、社会等包含了很多可以让人争议的因素，思想也非常前卫，与他的年龄不符。</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不仅如此，东野的书还有非常鲜明的&ldquo;日本&rdquo;特征。他笔下的人物，即使是杀人犯，也是平和谦逊，甚而优雅的，他毫不吝啬他笔下的人物作出礼貌谦逊的举动，哪怕在我们看来，只是一些礼节性的废话，&ldquo;我想提一个非常过分的要求&rdquo;，当甲向乙打听丙的事情的时候，甲往往会这样说。&ldquo;这真的太麻烦你了&rdquo;，甲约乙喝咖啡向乙咨询些事情，最后由甲买单（在我看来是应该的事），乙往往会非常诚挚而隆重地向甲这样鞠躬道谢。而一方做了对不起另一方的事，另一方常常会忍了下来，面对面的时候也不会动手。东野形容青年女性，常常是瘦的，温柔或活泼的，白晰的，气质优雅，&ldquo;长着一张非常有日本特色的脸&rdquo;。这让我想起有一次《锵锵三人行》邀请的一位日本嘉宾（想起来了，加藤加一）的妈妈，加同学说他妈妈是日本极平常的主妇，虽然五官并不出色，但是形态优雅，举止从容，窦同学对她赞不绝口。我想就是东野笔下的女性形象。</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这一点与村上春树有很大的区别。村上的书&ldquo;国际范&rdquo;得多。我本来并不喜欢书中带有明显的地域标志，这是阻止一本书变成名著的重要因素之一。现在，算是改观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在村上与东野之间，看过一个叫&ldquo;乙一&rdquo;的日本作家写的一些小说，是惊悚意外的味道，但因在网上不太好搜，就放弃了。接下去，应该仍旧会关注&ldquo;探案推理&rdquo;这一类的小说。又燃起了读书的兴趣，真令人惊讶，我甚至考虑要去买电子书。也许我该庆幸，应该是人生中担子最重的时候，我却可以沉浸于此，这也算一种幸运吧。</span></p><!--sp--><div class="addfav"><br />收藏到：<span class= "delicious"><a href="http://delicious.com/save?url=http%3A%2F%2F4016.blogbus.com%2Flogs%2F160638221.html&title=%E4%B8%9C%E9%87%8E">Del.icio.us</a></span></div><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link>http://4016.blogbus.com/logs/160638221.html</link>
   <author>4016</author>
   <pubDate>Fri, 09 Sep 2011 21:53:0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婚法</title>
   <description><![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偶而上Q，会收到老菜发来的博客链接，他的澳洲游分几段完成了。由于手机上，也经常没点开来。今天特意去看，老菜勤快得让人惭愧。于是自己也来更新下，转眼初秋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这多天的报纸不约而同的登出了对新婚姻法解释的若干具体问题解答，象看家庭伦理剧，虽然提问者只是问房子分割问题，但从中可以窥见其人的家庭关系、生活状态和性格，好玩得很。之所以细细看完的另一原因，在于看本国特色颁发的条例，往往会让人有一种&ldquo;大家来找茬&rdquo;的乐趣，还是黑色幽默版的。</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新婚法解释的原则，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把男性和女性放在了一个&ldquo;绝对平等&rdquo;的位置，这种平等，放弃了本国几千年传下来的&ldquo;男主外女主内&rdquo;的传统思维模式，而把女性也推向了朝&ldquo;外&rdquo;的舞台，让女性明白，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时间金钱放在家庭上，是无效的，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就是全职家庭主妇最终会在房子分割上一无所获。以后做家庭主妇的人会急剧减少。在这一点上，女性的社会地位会因此上升。</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又有人说，这个法让女性地位倒退了五百年，那是因为，这个法全盘否定了女性在生理、生育、养育以及家务上的付出与价值。同样有效的例子同上。</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呃，一想到这，有点严肃了。据说现在最吃香的已由富二代转向了潜力股，那么我想，现在最不吃香的，应该是&ldquo;婚前按揭男&rdquo;了吧。婚前做了首付，记了男的名，婚后要双方共同还贷，节食缩食辛苦半辈子哪天被离了，房子还是男人的。那时候一个人最悲惨的应该是&ldquo;房贷还清了，房子没了&rdquo;吧。即使按揭部分还给女方一半，女方还是亏的，原因很简单，房子不可能立刻卖掉，而房子的估价往往低于实际价值。</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最悲催的还在于，按很多地区的习俗，往往是男方买房，女方买家具家电，前者是投资品，会增值，而后者只会是消耗品&mdash;&mdash;除非有那么长的命经过几千年等它们变成古董。一想到目前房子的增值速度与家具家电的折旧速度，简直让人要撞豆腐。所以看来，这个习俗会改了。今天一同事就说，&ldquo;重新买房&rdquo;（因为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呃我想，好大一番折腾）。</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这个新婚法好玩的地方还在于加入了出资人的分割权利，这里的出资人，主要是双方父母。比如婚后还贷，如果双方父母出了钱，除非有证据证明是赠与，要不然就可以当作只是出给自己的小孩。这里的证据，可以是字条、公证和口头（这口头大概只能用录音来证明），也可以是银行转帐单。那么我想举一个鸡贼的例子，假如婚后还贷用的是男方的帐户，本来存入的还贷钱是算双方共同财产的，但如果男方每次都把现金存入自己父母的帐户，由其父母帐户打入男方还贷帐户，那么女方将彻底面临&ldquo;房贷还清了，房子没了&rdquo;的结局。</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所以，在相亲会上，最具有聊天精神的一句话应该是&ldquo;你有房子吗&rdquo;，因为后面还可以再讨论&ldquo;上面写的是谁的名字&rdquo;，&ldquo;付完了还是在按揭&rdquo;，&ldquo;还需要按揭几年&rdquo;，&ldquo;按揭的钱由谁付&rdquo;，&ldquo;付款的帐户用谁的&rdquo;等等等等，足以把一对生平没有交集的男女搅得一团火热。</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所以，银联卡应该会推广得更彻底吧？你以为每月把工资提出来交给爱人在还贷？错了，最终解释权可能在银行。</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所以，西西，妻子如衣服，妻子也如流水。最牛奔的丈夫就应该是：铁打的房子，流水的老婆。</span></p>
</span></p><!--sp--><div class="addfav"><br />收藏到：<span class= "delicious"><a href="http://delicious.com/save?url=http%3A%2F%2F4016.blogbus.com%2Flogs%2F156830443.html&title=%E5%A9%9A%E6%B3%95">Del.icio.us</a></span></div><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link>http://4016.blogbus.com/logs/156830443.html</link>
   <author>4016</author>
   <pubDate>Fri, 19 Aug 2011 00:26:0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生病</title>
   <description><![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2px;">这个春天莫名地生了一场重病。流传的经常是这样一种说法，有的人小病不断，大病没有，有的人要么不生病，一生病就起不来。我似乎是后一种。起初是小小的发烧，还是下午开始的，那天阳光柔和，穿件T恤呆在电脑前很怡然，还楼上楼下地跑了好几趟，傍晚开始慢慢觉得头晕骨软。说是莫名不为过，据以前的经验，基本上早上醒来就觉得难受，很少有傍晚开始发热的，而且还是在正常状态下。所谓的&ldquo;正常&rdquo;，就是一没有心情不佳，二没有受寒受饿，三没有劳累过度。</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感觉还能支撑一阵，于是吃了晚饭跑医院&mdash;&mdash;不吃饱哪有力气跟病毒抗争啊，虽然理论上说饿肚子可以让病毒无用武之地，但我不决定用这个方法，怕爬不回家&mdash;&mdash;一量耳温，摄氏37.7，毛毛雨啊。急诊科医生问有没有咳嗽、咽喉痛、拉肚子、关节痛、尿频尿急，我说除了身体热一概没事，给我挂瓶水。医生就开了四瓶阿莫西林，我挂完就回家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本来以为一觉醒来就病去如山倒，没想到半夜就醒了，在床上烙饼&mdash;&mdash;部分睡热了换另部分。好不容易捱到天放大白，赶紧跑医院。依旧摄氏37.7。我说医生是不是昨天的药质量一般啊，用了一点不见好啊。医生说，没这么快见效啊，再挂着吧。就问我是要打一天一次还是一天两次。我这样急功近利的人当然要一天两次了。旁边一个阿姨说，一天两次那是治肺炎膀胱炎的。我那么点温度一天两次药下太猛了。医生看我犹豫，就说去验个血吧。</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血验了回来，医生一看：很正常。我就放心地对医生说：那就一天一次吧。医生估计看我气色不错，问我在家里吃过什么药。我因为BB也感冒，刚好买了维C泡腾片，自己也喝过，就招了。医生于是又加了维C。一天一次共两天。一天用来治病，一天用来巩固。</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没想到这两次盐水挂完，到了第四天早上嗓子彻底哑了，是火烧火燎热哑的，于是赶忙又跑医院。难得说话如此轻声细语温柔淑贤，我很珍惜那几天，只是盐水挂完了没法扯着嗓子叫护士，只好使用原始的肢体语言了事。</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就这样每天四瓶阿莫西林加维C，一直挂了七天。那七天睡觉成了最大乐事，也成了最名正言顺的事。猪一般的生活，忘我的睡觉，整个世界只剩下床这个美妙的地方。</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热了这么多天，照镜子发现脸上的毛孔也大了好多。看来我这人不适合在热带生活。</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由于体温一直持续在37度+，误导了我，使我以为病并不重，每次只要挂两次就没事了，于是配的药一直是两天的量，然后两天后再配药，再两天再配。第六天看的医生也是急诊科的，出乎意料地看到一个超帅的医生，非常正，五官身材说话态度无可挑剔，小心眼不由地想到医院恋情，被言情小说中的毒。可是举目一望，哑然失笑。</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从生理学（现在比较崇尚野兽派）的角度来讲，不管男性女性很多行为动作，乃至审美都是为了繁衍后代着想。丰乳肥臀是为了后代，长腿也是为了后代，腮红口红是为了模仿高潮，间接也是为了后代。生病的人面黄如蜡口气混浊，怎会让人爱上呢，西施也就摆个POSS吧，没有严重到&ldquo;病&rdquo;的地步，那个谁谁不是拼死也不让皇帝见一面么。所以按照实际情况上说，医生病人恋情只是传说和小说，除非是小外伤&mdash;&mdash;谁会爱上对繁衍后代不利的人呢。再举目一望现实，病人无不是精神萎顿，如果有谁敬业到看病还能打扮得光鲜亮丽，那我只能佩服她。</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hellip;&hellip;话说最后一天挂盐水的时候又看到那个医生，跑到输液室对一个老婆婆叮嘱半天，耐心地告诉她要先怎样再怎样，然后再怎样，这么帅又这么有责任心，唉，人生果然处处有风景。记住COCO小姐的话：每天出去前都要打扮得尽可能的漂亮，因为你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人。呃，除了去医院。</span></p><!--sp--><div class="addfav"><br />收藏到：<span class= "delicious"><a href="http://delicious.com/save?url=http%3A%2F%2F4016.blogbus.com%2Flogs%2F137270635.html&title=%E7%94%9F%E7%97%85">Del.icio.us</a></span></div><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link>http://4016.blogbus.com/logs/137270635.html</link>
   <author>4016</author>
   <pubDate>Thu, 16 Jun 2011 23:16:0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高度</title>
   <description><![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2px;">一个八五后MM在看娱乐杂志（呃，近来发现经常和八五后MM在一起&hellip;&hellip;），看到吴彦祖，感叹：&ldquo;真帅啊！&rdquo;吴一直是优质好男人的典范。最近热映的《单身男女》，尤其给他添一层光环。影片里，吴不但英俊内敛不说，工作是建筑设计，双手一挥动不动就是一幢幢大厦，这样的男人本来就是世间尤物了，更不可思议的是他还能为一个萍水相逢见面不超过三次的女孩守身三年（如果没碰到女孩他还要继续守下去），把女孩旧情人的蛙当女孩陪伴身边&mdash;&mdash;说他是&ldquo;火星人&rdquo;并不为过。</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写到这里，不由得觉得，这个片子的编剧一定是个自恋得发了狂的女人，只有这样的女人才想梦想男人见她一眼就会默默地自筑一屋，等待她心血来潮的降临。而她，在挂满了以这些男人为背景的屏幕的心房里，对着镜子顾影自怜。她的心有多大，&ldquo;爱&rdquo;她的男人就有多么地多。</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呃，言归正传，再说到吴彦祖，电影里毕竟是虚的啦，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也那么无懈可击。MM说，吴彦祖鲜少有绯闻，且每一次的恋爱都谈很长时间，以年计。这次结婚的对象也是谈了好多年的。忠贞长情，又这么的帅，天哪&hellip;&hellip;MM哀叹，真的是太帅了&hellip;&hellip;</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我不由得问：如果吴彦祖和你男人同时来追你，你会选哪一个啊？</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MM的&ldquo;男人&rdquo;也是个非常帅气的男生，年轻有为，有时看到MM在微博上的只言片语，对他的爱之深。所以，一个是遥远的梦想中的偶像，一个是近在咫尺的相守终生的人，轮到谁大概都会有所犹豫吧。</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没想到MM很干脆地回答：当然选吴彦祖啦！</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我的眼镜掉了一地。远看固然美，近看许是另一番光景，明星光环的力量果然可以把身边人的好都抹杀掉呀。</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不过，MM又有点迷惑地说，吴彦祖不会来追我的嘛。</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嗯，我退了一步说，那么，不是吴彦祖来追你，如果他只是陪你一晚，ONS，或者说，一天一夜，就在24小时里他全身心地属于你，之后就永远分道扬镳，但是你要失去你的男人，你会选择吗？</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天使落凡间的故事还是有发生的，《罗马假日》只有一天，天鹅落了单碰到丑小鸭，因为孤单和口味的不同会心动一下也是可能的。</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MM问：那以后还能不能找其他人呢？</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当然可以，我说，我的意思就是，如果和吴彦祖经过了这一场，你恢复单身了嘛，以后当然可以有其他人。</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就是说，一场与高山仰止的邂逅，是否抵得了在普通山头过一生？</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是啊，抵得了&hellip;&hellip;</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初时大家都笑，为MM的心思活络，也有人提出不同的意见，昙花一现的24小时有什么用，还不如珍惜眼前人过一生，还有人说，呵一天太短，如果可以相处十年的话就好了&hellip;&hellip;</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我慢慢地理解MM的意思。我们都是普通人，也许一辈子也接触不到那些人，可是如果有一个机会，为什么放弃？那是一个高度，爬上了才知道珠穆郎玛是怎么回事，远远望着，望再多也是没感觉的。至于小山丘，多得是，放弃这个小山丘，还会有下一个小山丘。当然小山丘也会有高高矮矮的区别，但那能差多少呢？特别是，在有生之年，老了，回过头来，会想到那个时刻，曾经爬上了那么高的一座山，那是多么地不虚此行啊，虽然为此放弃了在一座相对高的小山丘上度一生。</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女孩子的现实，相当一部分保障了自己的利益，当攀上了一座小山丘就安营扎寨，不让别人呆，可是自己也没法爬更高的山，可能也不想去爬，于是心宽体胖安享颐年。这就是区别吧。</span></p><!--sp--><div class="addfav"><br />收藏到：<span class= "delicious"><a href="http://delicious.com/save?url=http%3A%2F%2F4016.blogbus.com%2Flogs%2F127971655.html&title=%E9%AB%98%E5%BA%A6">Del.icio.us</a></span></div><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link>http://4016.blogbus.com/logs/127971655.html</link>
   <author>4016</author>
   <pubDate>Fri, 13 May 2011 13:12:0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来</title>
   <description><![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我回来了，我的日记。</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有个作家说，他的生活一直在消极与积极之间徘徊。他把他的积极与消极时的思想写成一本本书后，满足地离开。日记真好，不管我高不高兴写它，它都在那里，不离不弃。我经常在间隙想到它，感觉过了一年多。今天看一下，还不到一年，真是高兴。</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在经历了悠长如夏日午后的青春期以后，我的生活似乎开始进入了一个状态，并不象以前一直在&ldquo;展望&rdquo;，终于开始象钟摆一会儿&ldquo;滴&rdquo;，一会儿&ldquo;答&rdquo;。一直&ldquo;滴&rdquo;着或一直&ldquo;答&rdquo;着不是太累人就是活不下去，所以我选择&ldquo;滴&rdquo;一会儿，再&ldquo;答&rdquo;一会儿。</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呃，或者说，当梦想终于变成了消逝在风中的肥皂泡（就象那首歌唱的，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hellip;&hellip;），那么剩下的，就是如何直面惨淡的人生&mdash;&mdash;呃，不想象鲁迅那样铮铮直立，即使是惨淡的，也让它披层温柔的纱罢。</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我发现，从积极到消极状态是非常容易的，只要渐渐地开始晚起，有时白天打个瞌睡，在电脑前的时间呆得多一些，少跟人说话，少运动，就自然会开始慢下来，身体懒散下来，脑袋也就放松，自然地事情做得少。在实用主义者看来，去繁存简，一天当中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事情是可有可无的，内容少了，觉得生活如此平淡寡味，也就消极下来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而从消极到积极的状态就不是那么容易了。一天的行程要尽量排满，不让自己有单独发呆的机会，工作能做的抢着做，业余时间即使是跟自己懒得应酬的人也要去玩。有时候在垃圾堆里也能捡到宝的，这个时候就会有额外的笑容，觉得生活经常给自己惊喜，感觉真不错。虽然累着，但是笑容肯定多了。实在没人可以一起玩了，散步暴走做运动。</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经过了漫长而特别寒冷的冬日，春寒又迟迟盘旋，不自觉地就被卷在消极状态里了。哦，我连续被拉着吃了三天的泡椒牛蛙，在江东靠东那个餐饮一条街上。</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去年的现在，我比现在快乐。有天去吃饭，在新开的茶餐厅里暖溶溶的灯光下，看见一个人有些慵懒，又有些随意地靠在沙发上，不知怎地让我心动。可能是让我羡慕的对生活毫不在乎的神态，又或者，单单只是在为点什么菜而小烦恼地微微侧着头。大家评论了华丽的坐椅、墙面和顶灯，以及waiter的速度与动作，我对女伴说如果这家店由我们来操作会是怎样。那家茶餐厅我后来再也没有去过，没有机会去，也没有特意想着去。那些白色与红色间隔的美丽沙发被磨旧了一定丑得很。</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仅过了一年，这些人就成陌路了。时间腐朽得比我想象的还快。</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有时行进在街上，也会象文人骚客，有想回到过去的念头。童年的天真，乡下的静谧，让心灵平静得能安然睡去。想回去，是因为太烦躁，但即使回到了那个安静的环境，烦躁的心却不能够平静了。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更何况，即使河水仍旧是那样的河水，人也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所以要&hellip;&hellip;积极地。</span></p><!--sp--><div class="addfav"><br />收藏到：<span class= "delicious"><a href="http://delicious.com/save?url=http%3A%2F%2F4016.blogbus.com%2Flogs%2F114076147.html&title=%E5%9B%9E%E6%9D%A5">Del.icio.us</a></span></div><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link>http://4016.blogbus.com/logs/114076147.html</link>
   <author>4016</author>
   <pubDate>Sun, 03 Apr 2011 00:17:0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拧巴</title>
   <description><![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周日同事带了刚买的小泰迪来办公室，据说才来到这个世界两个月，胎毛长得密密的，并不象通常的玩具狗呈现出来的深褐色，是中褐的颜色。它的眼睛藏在毛发下，要靠近了，稍微仰视才能看到。同事说买的时候宠物店说它只有15CM高，看来是不止，应该有20CM。因为狗的寿命比人类小得多，况且有的宠物狗好象一辈子都不长个，所以我总觉得即使它才出生两个月，就应该是只小大狗了。当它打呵欠的时候好象才让人觉得&mdash;&mdash;它的嘴巴真小，舌头细得象奶酪片&mdash;&mdash;真的是刚出生的小宝宝啊！</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想来它还不习惯离开它妈的日子，除了刚进办公室就撒了几处尿，做好&ldquo;这是我的地盘&rdquo;的标记外，其它时间就四处找事情玩。有人的脚步走得欢快一些，它就以为是与它来玩的，欢呼雀跃地跟在后头，抓抓脚，跳几下，不厌其烦地跟随来去。等到它累了，独自在沙发上是睡不安稳的，说话声大一点就把它吵醒了。我叫它过来，它骨碌碌跑到我的两脚中间，把头靠在一只脚，尾靠在另一只脚，很有安全感地睡了。我被它信赖着，过了好久才把脚拿开。</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我想如果有一天可以住别墅或那一类的农家屋，也许才会养狗。我总觉得动物和植物（其实也包括人）一样，都需要沾着地气，要不然就会象笼中的金丝雀，悲哀地活不长久。再说四条腿的动物，上楼容易下楼难，如果抱着比较重，总不能每天让它为难地下楼吧。还有现在的商品社会，如果家里没人，单单把它锁着，又没法让它在外面逛逛，岂不是把它寂寞死。</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人有人的社会，狗也应该有狗的社会。只是现在狗作为人的附属品，分布在各人的区域范围里，已经失去了作为狗的意义。它在很多时候与猫、蜥蜴、乌龟、金鱼、兔子、白鼠没有什么两样，都是人的小玩意。有时看到有人拉着狗在街上遛，互相碰上了，两只狗高兴得互相抓扑，它们的主人就拼命地收紧绳索，希望它们也象它们的主人一样各自无视地离去。它们只需要做主人头上的一朵花，而不是自作主张与同类打招呼。</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这让我想起那只会跳舞的企鹅的故事。那只快乐的企鹅本来在南极会冲浪，还会跳踢踏舞，可是有一天当它醒来时，被送到了海洋馆。它对着透明的玻璃墙不知所措，当它有点清醒时它开始跳起了舞。玻璃外的人看到了觉得很惊奇，很多人聚拢来看，从来没有看到过企鹅会跳踢踏舞。可是他们知道它跳舞的意义吗？没有人知道。当然没有人知道。人怎么可能知道呢？&hellip;&hellip;哎，真是让人眼眶酸涨的故事啊。不知道BB那时看到这一幕，想到什么呢。</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那只小泰迪应该也是这样，离了妈没多久，一睁眼都不知道身在何处，只好找同是&ldquo;动物&rdquo;的生物，只好找人作它的依靠。同事说一定要养它到终老。另一同事说等它和我们一起到国庆再说吧&hellip;&hellip;</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所以不能养狗。其实我也不能养花草，因为阳台的花盆再大也只是个花盆。如果那朵玫瑰想长得再高再大一些，该怎么办呢？还有看到若干条小金鱼被放在充满水的细长的塑料管里，鱼两边张开的翅膀几乎就是水管直径，水管是连通的，鱼就在里面一圈圈地游。上次好象看到升级版，金鱼被放在小塑料膜里，挂在金属圈上做钥匙链。都是装饰品，可我看着真掺人。</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如果养鸟的话一定要养两只。</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不过家里并不是一直有人，所以还是不养。</span></p><!--sp--><div class="addfav"><br />收藏到：<span class= "delicious"><a href="http://delicious.com/save?url=http%3A%2F%2F4016.blogbus.com%2Flogs%2F73239963.html&title=%E6%8B%A7%E5%B7%B4">Del.icio.us</a></span></div><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link>http://4016.blogbus.com/logs/73239963.html</link>
   <author>4016</author>
   <pubDate>Mon, 16 Aug 2010 23:34:0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撒娇</title>
   <description><![CDATA[<p>&nbsp;</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端午节本来有一个很美好的晚餐，可是被一个男人的撒娇给破坏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事情很简单，原本大家约好了端午节晚上去饭店吃饭，临了呢，D突然说他有些不舒服，不想去了。我向来不是很热情的人，就说那就不去吧。可是M说D其实不是不舒服，只不过是因为中午吵了几句嘴，D就迁怒于晚餐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然后我有些郁闷了，去晚餐的又不止M一个人，D应该想想其他人吧&hellip;&hellip;这当儿S也打来电话说已在半路上了，我告知D不愿意去了，S立刻说D不去那就都不要去啦。</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M说那你去哄哄他吧。我有些心不甘情不愿。<span style="font-size: 12px;">我是个不耐烦的人，不愿意勉强别人，自然也不愿意哄别人，除了BB。</span>于是我慢吞吞地走到D处，刚好看到S打开车门准备离开，原来S与D的对话已经结束，D仍旧坚持着他的调调，我还没来得及哄。一场晚宴未始而散。</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但松了口气。我想这算是撒娇吧。</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在我的理解中，撒娇首先是没有理，也知道自己的没理，但仗着知道对方爱自己，越雷池一步，达成自己的目的，也未尝不可。爱能包容一些小小的无理，但也要建立在能哄得到的基础上。这个度是很难把握的。</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以前曾经和王老师谈起过这个话题。一个男人，平时是非常坚强独当一面的人，比如今天看的《罗宾汉》，以为他的身上只可能体现雄性的一面，可是偶而间在你面前撒娇，那真是让人心软的。SO&hellip;&hellip;可遇不可求。</span></p><!--sp--><div class="addfav"><br />收藏到：<span class= "delicious"><a href="http://delicious.com/save?url=http%3A%2F%2F4016.blogbus.com%2Flogs%2F66555162.html&title=%E6%92%92%E5%A8%87">Del.icio.us</a></span></div><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link>http://4016.blogbus.com/logs/66555162.html</link>
   <author>4016</author>
   <pubDate>Sun, 20 Jun 2010 01:34:1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南京</title>
   <description><![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本月的十日至十二日，在南京。九日晚抵达，十三日中回来。单独。动车来回，单趟六小时+。住国际青年旅舍六人间。</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到的那天，南京也在下雨，空气潮湿但并不觉得粘腻。选择的住处是在夫子庙附近，于是安顿好了住处后就顺便去逛。</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几天的行程如下：<br />九日晚：夫子庙，及周边商业街；秦淮河，及画舫。<br />十日：北极阁公园；鸡鸣寺；明古城墙；玄武门及玄武湖风景带；珠江路走遍；湖南路半截，买桂花鸭等各种鸭产品；在湖南路上洗脚。暴走的一天。<br />十一日：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总统府；省美术馆（用红底白字在门口竖&ldquo;今日无展&rdquo;。没缘份）；外文书店。<br />十二日：灵谷寺；中山陵；明孝陵；晚省昆剧院兰苑剧场看折子戏。<br />十三日早：雨花台；中华门瓮城。</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现在的景点被商业得可以。讲解员希望我能买香去供奉孔子，还有红牌可写上对别人的祝福，以乞福，我心里暗笑，孔子再怎么着也是人吧，何况他的一些儒家思想我并不苟同，又何来象供菩萨一样地供呢。晚上庙内有编钟表演，有编钟、箫、古筝、鼓等，几个年轻的男孩子女孩子，象我这样的外行都听得出不咋滴。不过姑且一听罢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秦淮河早已不复当年风采，几个带霓虹彩灯的画舫载着游客来来去去。两边荒树丛生，几乎把河面盖住，两岸有楼的河面很窄。隔日白天经过时，才看到两岸的房子都有石梯直通河面，想来当年公子看到岸上楼中哪位姑娘顺眼，可以直接下船进楼，真是方便也。</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这次在南京看到的历史主要是三段，朱元璋的、洪秀全的、孙中山和蒋介石的，算是学习了一些近代史。雨花台可以算做另一段历史，但印象并不深，一则是因为已经走得太累，二则可能是因为去的太早，整个风景区尽是老人中年人锻炼身体，那里已与肃穆无关。一个碑前是一束火，估计是一直燃着的，看到的第一反应是不环保&hellip;&hellip;汗&hellip;&hellip;</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昆曲是此行的最大目的。昨天演出的剧目是《牧羊记&middot;小逼》、《西楼记&middot;楼会》、《烂柯山&middot;痴梦》。只有周六有。本来有些惋惜，四大名剧一个也无，不过结束后很兴奋，演出很精彩，特别是演卫律和演崔氏的两个一级演员，功力非凡。小小的剧院人都坐满，却有几乎一半是外国人。哎，如果我是南京人，一定每周去看。</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下面总结下对南京的印象吧：<br />1，吃穿。南京与宁波很近，看到商场外的广告，成衣品牌大致相同，就也没了兴致去逛。世界是平的，何况中国。吃的也没啥印象，有时是因为在景点逛，有时是吃不了什么就饱了。<br />2，行。南京公共交通真是发达，两条地铁就已通过几条主干道，承担了起码一半的人流；因此公交车上并不太挤，且车线路多，大多结束时间在晚22、23点，因此我几天的出行就靠公交车解决。其实想打出租车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一是量少，二是他们好象严格遵守该停的地儿，而我又找不到停靠点，往往等老半天等不到一辆。搞笑的是，他们公交车内的广告播的也多是妇科，似乎更直露。哈，中国是平的。<br />3，人。在街上难得有打扮得OPEN的、潮的姑娘，女人的打扮基本上是淑女型的，男人男生看上去也比较文雅。即使是学生，大多是白净文气，想来是民时孙中山时代遗留下来的气质。特别酷的是老头老太太，有的会带一条大狗出来跑步，拉小提琴的、舞剑的，气质绝佳，让我看到了希望：}<br />4，环境。南京的绿化算是做得很好了，动不动就是参天的大树，柏树松树，或者法国梧桐遮满马路，公园林立，但为什么天空会那么灰，空气悬浮物多，真是奇怪。我喜欢的是南京的道路，不管是繁华的商业街，还是普通马路两边，往往走几步就有露天凳子椅子，且很干净。由于美术馆无展，我一泄气在馆门口边的长椅上坐了半天，看街上车水马龙。</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回到这里已是傍晚。车到站时，刚好有人发短信过来，我回说车快到站很激动，自己也觉得惊奇，原来回到这里居然也可以用激动形容。我象老人，不管去哪里都不可能舍弃这里。所以，为了爱这里，要经常离开这里。</span></p><!--sp--><div class="addfav"><br />收藏到：<span class= "delicious"><a href="http://delicious.com/save?url=http%3A%2F%2F4016.blogbus.com%2Flogs%2F65962955.html&title=%E5%8D%97%E4%BA%AC">Del.icio.us</a></span></div><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link>http://4016.blogbus.com/logs/65962955.html</link>
   <author>4016</author>
   <pubDate>Sun, 13 Jun 2010 23:39:0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洗具</title>
   <description><![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2px;">算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吧。</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这个插曲有关的是我的两个可以看到且知道她们事情的人，姑且叫她们A和B。</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那天中途看到A在对B说：&ldquo;是我扔掉的&hellip;&hellip;我一气之下就扔在地上了&hellip;&hellip;&rdquo;<br />B说：&ldquo;赶快去捡啊&hellip;&hellip;&rdquo;<br />A垂目懊丧地说：&ldquo;一定没有了啦&hellip;&hellip;扔了的&hellip;&hellip;我走的时候一个老绒在旁边看到的，早就捡走了&hellip;&hellip;&rdquo;<br />B复劝：&ldquo;我们去看看啊，说不定还在呢&hellip;&hellip;&rdquo;<br />A复灰心：&ldquo;一定被人捡走了，停车场嘎多人&hellip;&hellip;&rdquo;</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后来她们两个就不见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再后来她们两个又出现了。B大笑说，原来她们还是去停车场找被A扔的东西了。那东西是男友买给她的一套周大福金饰，即使男友不值钱，金子总是值钱的。</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一到现场，发现金饰果然不见了，当然着急了，于是赶忙跑到监控处看摄像头，一看之下&hellip;&hellip;</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原来A与男友刚刚在停车场，男友送了她一套金饰，可是两人不晓得因为虾米事就闹翻了，然后A怒摔金饰，可是男友也怒了，于是两人分道扬镳，A朝一边走，男友开着车朝另一边走，两人竟都不管地上的东东。A回来后想到地上的东东，心里总是放不下，可是男友比她还放不下&mdash;&mdash;</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B的说法很有卓别林的味道，因为摄像头里的镜头是快进的：男友的车子去了又返，人跳下来，ZZZ地走过去，捡了地上的东东，扬长而去。</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A的手腕上终于套上了男友送的东东，据说上面的坠子是一个杯子，喻意&ldquo;一辈子&rdquo;，旁边有人笑说&ldquo;不要是杯具了&rdquo;。</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事情发生得比思想更快。第二天，A手腕上的&ldquo;一辈子&rdquo;果然不见了，原来，居然，他们又吵架了，停车场的情景剧搬到了小区里，这次金饰被扔在了草丛里，不过男友也发狠了，到了第二天早上才去捡，居然仍让他捡到，不过被路过的车车压坏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哎，可怜的小金链，谁叫你不幸被这两个活宝买去。</span></p><!--sp--><div class="addfav"><br />收藏到：<span class= "delicious"><a href="http://delicious.com/save?url=http%3A%2F%2F4016.blogbus.com%2Flogs%2F64829596.html&title=%E6%B4%97%E5%85%B7">Del.icio.us</a></span></div><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link>http://4016.blogbus.com/logs/64829596.html</link>
   <author>4016</author>
   <pubDate>Mon, 31 May 2010 12:32:2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桥上</title>
   <description><![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2px;"><img src="http://filer.blogbus.com/4759577/47595771275056107z.jpg" border="0" alt="" /></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看完了《驯龙高手》，那是我们第二遍看。回来的路上还是有点心情激动，于是和BB一起走到江厦桥上看江。</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空气的温湿度刚刚好，有晚风习习吹过，头顶一轮快圆满的明月，虽然看不到星星，但可以感觉到广袤深邃的暗空。三江口的霓虹灯并不太多，亮度也不大，不过我喜欢这样。</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站了一会儿，怕BB看得无聊，刚要走，远处有一红一绿两点灯光亮起，BB眼尖，欢呼着说有船开来了。我拿出眼镜戴上，原来是运沙船正在开过来，距离桥已经很近了。连忙拉着BB瞄准运沙船的船头，让船轰轰震动着从脚底下开过去。象从船上飞过去了一样。</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有一艘，接着又来了一艘，又来了一艘，每次船开过来，我都拉了BB象机关枪的准星瞄准船头。竟然也从相反方向开过来一艘空的运沙船，想来是因为船内的沙空了，船就变高了。开过脚下时，船身和桥基贴得如此之近，让我几乎觉得可以轻而易举地跳到船上去。</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站在桥上的光景，有游客来问外滩的方向和行走路线，问三江口的交接点。还有人来问用来拍照手机的牌子价格，呵呵地笑着说以为是照相机呢。</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x;">这个时候我很喜欢这里和我自己，因为一切很融洽。</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常常走在路上，看到身边经过的人，虽然是同类，有可以沟通的语言、表情和肢体，但是大家不说话、不认识，就象经过的是猩猩牛羊或别的动物一样。所以虽然在一个地方密集地生存着那么多同类，人们还是感到寂寞、孤独，就象旁边住着的是猩猩牛羊或别的动物一样。如果人在整个地球上成为了非主流，那么人与人遇到一定象遇见亲人一样，就象两只小狗在街上遇见会开心得要咬出血来。</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x;">世界太拥挤。然而拥挤的世界并不能让人与人的距离近一些&hellip;&hellip;所以我是不是要到江厦桥上多去站站？&hellip;&hellip;呃。</span></p><!--sp--><div class="addfav"><br />收藏到：<span class= "delicious"><a href="http://delicious.com/save?url=http%3A%2F%2F4016.blogbus.com%2Flogs%2F64549937.html&title=%E6%A1%A5%E4%B8%8A">Del.icio.us</a></span></div><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link>http://4016.blogbus.com/logs/64549937.html</link>
   <author>4016</author>
   <pubDate>Fri, 28 May 2010 22:12:00 +0800</pubDate>
  </item>
 </channel>
</rss>

